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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几年后不再执行,执行人没钱撤销,强制执行多年没有效果

1、首先说明一下,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毕竟执行难度是很大的,但并不代表完全没有办法了。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

强制执行几年后不再执行,执行人没钱撤销,强制执行多年没有效果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在案件胜诉以后,如果义务方没有在裁判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内履行义务,那么权利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这个手续比较简单,只要写一份申请书、加上裁判文书就行,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3、当然这并不代表在执行过程中不会有任何费用。执行会有一个执行费,但是同诉讼费需要先行垫付不一样,执行费是直接由被执行人承担,从首笔执行返款中扣除的。

4、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法院会依职权先查询一下被执行人名下任何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中的钱,股票以及房产、车辆等等,如果查询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那么需要申请执行人予以提供。如果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财产线索,法院也查询不到,那么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5、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必须执行期限超过三个月,而且执行正常来说的期限是6个月之内,这几个期间也就是题主所提问的执行期限届满了。

6、不过,终本了并不代表案件完事了,并不代表被执行人不需要拿钱了,这个债是不能黄的。从法院的角度来看,法院会在终本之前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的名单,在债务还清之前被执行人会寸步难行,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有买房、买车、贷款等高消费的行为,同时法院还会通过人民银行的系统每半年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线索,即可恢复执行。

7、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也不能闲着,也要尽量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使用他人姓名买房、买车等高消费行为,或者是有了新的工作,有了新的收入,需要及时告诉法院,由法院去核实处理。

8、还有一点,就是关注一下被执行人的年龄,如果他年满60周岁了,那么会有退休金,退休金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只不过给被执行人留一部分必要的生活费用就行了。

9、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比如说故意隐匿财产、无偿或者低价转移财产等等,那么要及时告知法院,最起码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而如果这个情形达到情节严重的话。则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10、具体的程序,可以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向法院反映,请法院往公安机关移送,第2种途径是自己报案或者是直接提起刑事自诉。

1.被执行人对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纠正。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请成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则延迟1-3年。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被撤销

3.失信人为未成年人的,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1、法律分析:被执行人2年后也依然需要还钱,除非债权人在法院判决书生效的2年内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超过法定时限的对债权人是很不利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3、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4、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1、如果被强制执行人没钱还,法院会通过财产调查、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止执行程序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这些调查旨在了解被执行人的真实财产状况,为后续的执行措施提供依据。

3、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这包括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级交通工具,限制购买高档商品等。这些措施旨在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迫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4、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措施将影响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对其日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这也将增加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的压力。

5、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债权人同意,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放弃了债权,而是等待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6、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藏财产或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这些措施旨在强制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7、如果被强制执行人没钱还,法院会通过财产调查、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止执行程序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虽然这些措施可能不能立即实现债权人的还款要求,但它们将增加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的压力,并为其日后的还款行为提供法律约束。

8、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必要生活费用。

9、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1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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